一、实践教学意义
实践教学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效果的重要措施。一方面,能活跃课堂气氛,增强了师生互动的效果,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另一方面,能有效使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而致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实践基地教学,坚定学生理想信念,重燃革命激情,增强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意识;通过自己动手收集资料或实地考察、调研和撰写调查报告,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且“在收集资料或实地考察的过程中也在收集着感动和责任”;举行主题讨论、知识竞赛、演讲或辩论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在活动中受教育。
二、实践教学内容、课时、形式与要求
实践教学内容包括理想信念与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国情社情教育、时政教育和理论学习等六个方面的主题,其中《概论》课10个学时、《基础》课8学时,《形势与政策》课4学时,不安排在课表上,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实践教学,除统一安排的活动外,按照自己上课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内容和时间,活动结束后要写出执行情况总结,教研室根据检查情况按学校有关方案计算教学工作量并上报思政课部,具体安排如下:
1、理想信念与爱国主义教育。教研室统一组织学生代表参观陕西省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富平)(6学时,由概论课老师组织进行)、渭华起义纪念馆(华县)(2学时,由形势与政策老师组织进行),组织学生自己上网观看“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100位英雄模范人物”、辛亥革命电视剧(新华网,自选3-5个,2学时,由基础课老师组织进行),并要求学生写出观后感在班上交流。
2、道德教育。以班为单位组织观看“新中国成立以来100个感动中国人物”和“2010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部分人物事迹(新华网,自选3-5个),各班分成若干学习小组进行自主学习和讨论,教师进行抽查、指导、总结。爱校教育。以班为单位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观刘子丹、习仲勋纪念馆、校情校史馆、组织学生维护校园环境卫生(2学时)。(由基础课老师组织进行)
3、法制教育。教研室统一组织组织学生代表参观监狱或任课老师指导所任班级学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4学时,由基础课老师组织进行);
4、国情社情教育(社会调查及报告,4学时,由概论课和形势与政策课老师组织进行。)
5、时政教育。(全校统一组织辛亥革命100周年知识竞赛,2学时,由形势与政策老师组织进行。)
6、理论学习。(概论课教师指定和指导学生阅读2-3本本课程的相关原著和其他书籍并要求学生写出摘要或读后感。2学时。)
三、实践教学考核方式
实践教学考核着重考察学生的实际水平、能力以及团队协作意识、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课外实践教学考核共30分,其中书面作业观后感、学习心得、案例评析等20分(由任课老师评分),参加学校、系、班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情况和平时实践操行10分(学生自我评价占 20% 、小组评价占 40%、辅导员评价占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