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陕西省高教工委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初选活动的通知
各老师:
接陕西省高教工委通知,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8号)精神,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于近期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为把此项活动开展好,以此推动我省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发展,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全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1984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学术专著(不含教材和编著的作品)、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论文、被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领导机关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选题应为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大的学术创新贡献;或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作品是作者本人长期积淀形成的代表性、经典性学术精品力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里程碑意义,适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人才培养的必读篇目。
4.作品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方法科学,文风朴实,语言流畅;并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评选办法
各省属高校推荐参评的著作限1部,论文限2篇,研究报告限1篇。省委高教工委在各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优秀著作、优秀论文和优秀研究报告,予以公示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拟申报的老师需就每项申报的成果填写《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申报表和成果原件于2月28日前交赵国峰老师处。
我部将从中筛选出不超过1部的著作、不超过2篇的论文和不超过1份的研究报告备报高教工委。
备报的成果,需再次核校材料,并在申报表上加盖我校行政公章后,连同申报表电子版和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原件等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如无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我校行政公章)交赵国峰处。我部将在3月4日前向高教工委报送材料。
附件: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
思政课部
2014年2月17日